本报记者 王 洲 。预付用
近年来,费合预付费合同在餐饮 、同中退训练、期余健身等职业使用广泛。预付用这类合同中不少都有“超期余款不退”条款 ,费合简单引发胶葛。同中退这样的期余条款是否有用?
2023年9月,王某在一家训练组织报名舞蹈课程,预付用付出1700余元购买了相关课程。费合两边在合同中约好:“开课15日内退学的同中退可交还学生悉数剩下费用;超越60日,缺乏半年期的期余 ,交还80%;超越半年期的预付用,不予退费。费合”王某在报名时还被奉告,同中退学员需在微信群中报名参与课程,若报名人数缺乏3人,则当日课程撤销。
2024年4月,训练组织某教师在微信群中告诉学员 :“从下周开端,没有和我请假的 ,体系会正常划课时” 。王某以为“顾客没有责任向训练组织请假”,与组织产生争议。洽谈未果后,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全额退款 。该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 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。
法院审理以为,“超越半年期的,不予退费”合同内容是某舞蹈训练组织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局条款 ,从协议实践实行的状况来看,开课需3人以上报名,不然当日课程撤销,即并非王某个人志愿可决定开课与否 ,如长时刻缺乏3人报名课程,课程期限势必会顺延 ,或许超越协议约好时刻。该条款排除了王某作为顾客要求交还费用的首要权力 ,应属无效。法院归纳考虑课程单价和王某已上课程状况,判定该组织交还王某1200余元课程费用。
办案法官王云介绍,法院审理此类胶葛时 ,通常会考虑该类合同的实行往往具有较强的人身特点,假如顾客和经营者之间现已产生矛盾 ,持续实行反而或许加重两边抵触,乃至形成更大的危害 ,此刻不宜强制实行合同 ,因而法院对顾客解除合同的建议一般会予以支撑。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5年05月20日 10 版)。